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综合楼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榕市建安招2016084答疑纪要1号
致各投标人:
福州市中医院病房楼、门诊楼、综合楼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做如下说明或补充:
1、问:“P28页和P96页中配备造价员,根据省厅文件闽建筑[2016]13号文件是否可不需配备或配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造价员?”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目前已不要投标人提供造价相关证件,盖章签字等,本项目还需要配备造价师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根据闽建筑[2016]13号文件第四点投标人(或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需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和盖专用章。报标报价是否需盖章,请确认?”
答:招标文件《通用本》第八章第2节商务文件中“四、签署投标造价文件的造价人员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适用,予以取消。
说明: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福州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