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新国际货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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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7-0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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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  满洲里新国际货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  【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项目编号:  MSGZ2016-85 MJLZ2016-6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满发改投字【2015】200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6年07月01日 00:00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6年07月21日 00:00 原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6-07-21 变更原因:
                            招标内容:                        
   满洲里新国际货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SGZ2016-85    MJLZ2016-6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洲里新国际货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已由满洲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满发改投字【2015】2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给水管道1450米,供热管道2080米。2.2、工程地点:满洲里市产业园区内。2.3、计划工期:共计100日历天。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招标投资额约740万元。2.6、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监理。2.7、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               监理设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满洲里市外进企业备案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信用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本工程采用纸质开评标方式。3.3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监理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满洲里市外进企业备案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信用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本工程采用纸质开评标方式。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单位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满洲里分行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满洲里新国际货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	施工	  73.97万元	15001616236059111149-0069满洲里新国际货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	  监理	     0.74 万元	15001616236059111149-0070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信用保证金业务。      3、信用保证金计算方法:信用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10收取。      4、信用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满洲里市门户网 政务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  工程交易(公告附件)5.2根据《呼伦贝尔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价招投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比价招投标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费需投标单位务必于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应当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予退还。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满洲里市财政大厦三楼)。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满洲里市门户网、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0470-6218511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公告日期:2016年7月1日
业主单位名称:  满洲里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杨静 地址:  满洲里市文化小区国检住宅1号楼7号门市 邮编:  021400 电话:  0470-3917171 传真:  0470-3917171 电子邮件:  hengzegong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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