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巴马瑶族自治县“老乡家园—百乐移民新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巴发改审批[2016]35号、巴发改审批[2016]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巴马镇设长村、巴廖村。 建设规模:工程总用地面积265718.71㎡,包括扶贫生活安置小区(12000人)及配套、巴马第三小学、第三幼儿园、巴马第四小学及第四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400100㎡,其中建设安置用房及配套工程347600㎡,巴马第三小学20900㎡,第三幼儿园4700㎡,巴马第四小学22500㎡,巴马第四幼儿园4400㎡,市政道路约2.1公里。 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88155.13万元。其中勘察费429.46万元,设计费为1833.61万元,建安工程费85892.0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90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工期 30 天,工程设计工期 90 天,工程施工工期:772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6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 招标范围: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智能、总平等)、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有均可),类似工程指:以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发包的工程造价在5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4 日至2016年 7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二楼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 7 月 4 日至2016年 7 月 8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中心办公室(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在购买文件时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只接受刷卡,不接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需要到交易中心二楼收费窗口提交退图纸押金申请单原件即可退还图纸押金,退还押金(不计利息)。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5.4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 26 日9时 00 分,地点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5%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ztb.gxi.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bama.gov.cn(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778-6216482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21215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马瑶族自治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120号 邮 编:547500 联 系 人:韦景同 电 话:15977862765 传 真: 电子邮箱:bmctgs201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楼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戚程 电 话:0771—2023394 传 真:0771—2026101 电子邮箱:1362010150@qq.com
招 标 人:巴马瑶族自治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
| 责任编辑:张倩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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