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潘家疃安置楼二期供热庭院管网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7/4 | 公告号: | |
项目名称: | 东西潘家疃安置楼二期供热庭院管网配套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平度市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热力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17.882134万元 | 工程造价: | 117.882134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83201607040201 | ||
建设单位: |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邵正军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 86639178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邵正军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 86639178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李磊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331064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东西潘家疃安置楼二期供热庭院管网配套工程施工,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市政、土建、热力管网安装及闸门井建设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有GB2(2)级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 |
五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