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歇马污水处理厂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2009)23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歇马污水处理厂位于磨滩河和唐家河交汇处,厂址位于北碚区歇马镇叉河口,厂区近期建设总用地面积9715 ?,建筑面积4405 ?。采用卡鲁塞尔改进型氧化沟工艺,近期处理规模为6100 m3/d,远期处理规模为12200 m3/d。近期服务范围主要为歇马镇现镇区。污水管道规模按远期设计。污水提升泵站土建按远期规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城镇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 类标准。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歇马污水处理厂区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三通一平)的建造,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包括内容。包括:
①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③尾水排放工程;
④设备仪器采购安装;
⑤备品备件购置。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标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业绩:2006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日处理量在6000 m3/天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的有关依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选择合格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09年11月26日~12月2日9:00-17: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过期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袁静
电话:010-59893731 15910678108
传 真:010-88205605
邮箱:zbcg03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