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凤凰东路道路排水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20160701-LS014S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莱山区凤凰东路道路排水续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烟台市莱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凤凰东路位于烟台市莱山中心区西区,为城市级主干路,北起港城东大街,向南横跨逛荡河,穿越河西村,南至轸大路,道路总长度为1918.151米。道路规划绿线宽度为64米,红线宽度为44米,两侧各10米宽绿化带。本次施工内容为港城东大街南侧东半幅约120米及逛荡河桥梁向南约400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91平方米,地下一层,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竣工。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投资额约1200万元。该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继续教育执业手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延续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2013年7月27日起至今应承担过合同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投标人及项目部所有人员必登记到《烟台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监管平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 ||||||||||||||||||||||||
4.投标报名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7月5日至 2016 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 分至 17时30 分(北京时间)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1网上报名:登陆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tgcjs.com),找到本工程点击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7月5日8时30分起至2016 年7月11日17时30分止,登录“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新网址(http://www.ytgcjs.com)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半小时现场缴纳。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工程建设信息网、 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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