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1028160002-003 | 所属地区 | 大厂回族自治县 |
工程名称 | 大厂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施工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地点 | 大厂县城南片区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411.362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6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
联系人 | 赵荣 | 联系方式 | 1563167778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6-07-0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6-07-08 17:00:00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7-0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07-08 17: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6-7-4至2016-7-8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建筑工程股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大发改字【2015】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分三标段竞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进行,共完成污水管道建设4825.6m。 一标段: 1、福华公司院内W1-W12污水管道,管道长414.4m,管道管径d600mm; 2、穿越华安路W12-W13污水管道,管道长54.28m,管道管径d1200mm; 3、自华安路至大厂一村(W13-W24管段)污水管道,管道长719.26m,管道管径d1200mm; 4、大厂三村、大厂二村与城南污水管道连接管道,管道长141.19m,管道管径d1200mm; 5、华安路远期污水管道、华安路现状合流管道改造、鑫诚肉类、鑫圣源养殖场预留管道,管道长183.42m,管道管径d1200mm。 二标段: 1、大厂一村与城南污水管道连接管,管道长46.46m,管道管径d800mm; 2、规划南外环路用户过路管道、大厂二村现状水塘连接管,管道长648.5m,管道管径d1000mm; 3、W24-W45井段污水管道,管道长1057.32m,管道管径d1400mm; 4、W45-W48井段污水管道,管道长153m,管道管径d1500mm; 5、规划南外环路预留污水管,管道长74.72m,管道管径d800、1400mm。 三标段: 1、W48-W60井段污水管道,管道长640.38m,管道管径d1500mm; 2、苗圃基地污水管道与城南污水管道,管道长692.67m,管道管径d1000mm。 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厂县城南片区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1工期要求: 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工期:253日历天; 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工期:253日历天; 三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工期:253日历天; 2.2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时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一致。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各投标人最多只可对上述任意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企业身份认证锁登陆“ (www.hebgc.com)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 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本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及项目经理安全B本;⑤、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⑥、外省企业进冀备案手续;⑦、网上报名回执。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肆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注:①、②、③无需提供原件)。于 2016年7月4日至 2016 年7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 时 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建筑工程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26日8时30分,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cggzyjyw.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县城大安西街108号 联 系 人:李淑云 电 话:0316-8857006转622 招标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联 系 人:赵荣 电 话:15631677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