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青海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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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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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单位: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

采购项目及编号:青海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二期项目

项目内容:实现海西州、海北州及辖区12个区县环境监察机构的移动执法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应用及培训,配置移动执法设备。

    供应商: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由于该项目的开展和实施是基于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一期项目后台支撑系统的开发和功能扩展,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和环保部“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要求,为降低系统开发及维护成本,达到执法软件一致性、服务一致性、数据一致性,经论证拟选择一期项目系统开发商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此平台的开发工作。 

现就上述内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白玫,联系电话:0971-6367644)及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联系人:贾文平,联系电话:0971-8119231)。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71日至2016711日止。

附:青海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二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6628

一级预算单位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使用单位

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

项目名称

青海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二期项目

项目总预算

20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按照环保部“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平台”要求,为确保全省执法软件一致性、服务一致性、数据一致性,该项目执法软件及培训服务需由一期中标方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李宏奇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青海省环境信息中心

专家2论证意见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要求,需要确保环境监察部门垂直管理模式下各级部门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建设的一致性,执法的权威性,由统一的运营商承担项目建设有利于项目后期稳定运行和维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张晓明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家3论证意见

该项目数据库建设需依托一期后台支撑系统平台,构建统一监管平台实现数据整合和环境管理数字化。将分散独立的数据整合为开放性的、可扩展的、高效性的综合数据,进一步实现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业务及数据共享互通,确保数据统一、数据安全、数据实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孔庆东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青海移动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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