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棚户区改造18#地块场区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JLZB-2016-4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棚户区改造18#地块场区配套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资字【2014】3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配套电力工程、配套自来水工程、配套天然气工程、配套热力工程、配套通讯工程、配套市政(包括配套小区道路、硬质铺装、绿化及绿化照明、小区照明、雨水污水管线工程)、消防、安防工程。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复兴路南侧、北一经街西侧、兴红路北侧、平齐铁路东侧地块。
2.4计划工期:2016年8月26日-2016年11月1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6 工程投资约11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符合本项目建设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旧版资质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2300万元),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16 年7月1日至 2016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授权书、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企业近三年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三项(及)以上、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各成员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全部要求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仁兴街建新路27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34-310888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7899751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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