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〇团向阳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〇团向阳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师市发改【2016】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〇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新建给水管网5130m,消防泵房一座,300立方米消防水池一座,排水管网5912m,供热管网5178×2m,热负荷为1.0MW的换热站一座。
建设地点:第五师九〇团团部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项目编号:DWS-GCJY2016057-2
四、资金来源:国家预算内资金及团场自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疆外监理企业需要具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监理企业进疆备案册》,兵团外部监理企业需要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报名,持交易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招标代理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2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交纳保证金的确认凭据。
3、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号:107009248332
行号:104887001027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〇团
2、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
3、联系人:夏先生郭女士
4、电话:0909-2270281 传真:0909-2270281
5、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综合楼15层
7、联系人:王晓晶、周文强
8、联系电话:0991-2670314、13999206711传真:0991-2670314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