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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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1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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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207031502040101项目名称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标段编号3207031502040101-BD-003;标段名称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7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7月7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圩河路以南,江苏大道以西,中心河以东

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893.37亩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031502040101-BD-003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1-2层约11000平方米,包含智能化综合布线、监控、门禁、公告广播等系统。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示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31502040101-BD-003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已经立项部门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服务发【2014】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
2.工程标段编号:3207031502040101-BD-003         
3.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4.工程地点: 张圩河路以南,江苏大道以西,中心河以东;
5.招标范围: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1-2层约11000平方米,包含智能化综合布线、监控、门禁、公告广播等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6.结构类型:建筑智能化
7.招标内容:施工
8.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7月28日~2016年9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9.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
10.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所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为准。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1)本工程执行“关于对《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效期等相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注:本次招标除特别说明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并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确保满足资格审查需求。
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外省市企业核验须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原件。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二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按抽取方式确定。
其中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K1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Q2=1-Q1;
K1的取值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88%。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六、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5.0系统国泰平台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整,投标人付费成功后取得投标资格。
注意事项:

七、其它相关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提供原件(本工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等承诺书、市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登记表》;省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资格审查应提供下列原件的扫描件,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系统,不再提供纸质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上传);
(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扫描件上传);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上传);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扫描件上传);
(6)拟派项目经理部人员(至少应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于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在投标人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
(7)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上传);
(8)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9) 市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登记表》;省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注:1、本次招标除特别说明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并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确保满足资格审查需求。
以上资料(8)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7~9)项提供原件,在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原件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U盘(如有)(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不提供光驱),投标文件U盘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可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U盘,没有专用U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国泰新点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3、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U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U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甚至拿空白介质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U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刘书丹:18651253807 郑磊:13812332568
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  黄贵松15896100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闫龙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6277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亚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80513586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苏CA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凌州东路9号);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5156040
江苏CA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企业新办CA锁所需资料:
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
技术服务合同书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电子签章”企业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签章采集表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7月01日2016年07月0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07月01日2016年07月07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唐文萍联 系 人:王相杰
电 话:051882256126电 话: 0518-85836277
传 真:传 真:0518-85836277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njytlyggs@126.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已经徐圩新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圩河路以南,江苏大道以西,中心河以东

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893.37亩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3207031502040101-BD-003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1-2层约11000平方米,包含智能化综合布线、监控、门禁、公告广播等系统。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示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31502040101-BD-003
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已经立项部门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服务发【2014】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智能化施工工程;
2.工程标段编号:3207031502040101-BD-003         
3.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4.工程地点: 张圩河路以南,江苏大道以西,中心河以东;
5.招标范围:示范区资源集中采购中心1#楼1-2层约11000平方米,包含智能化综合布线、监控、门禁、公告广播等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
6.结构类型:建筑智能化
7.招标内容:施工
8.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7月28日~2016年9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9.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
10.合同估算价:约140万元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颁发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4)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书颁证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所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汇总表”为准。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9)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1)本工程执行“关于对《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效期等相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注:本次招标除特别说明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并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确保满足资格审查需求。
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外省外市施工企业进市资质核验等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外省市企业核验须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原件。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满分100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中标后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1、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确定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采用方法一还是方法二进行评标由抽取出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按抽取方式确定。
其中方法一:(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K1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的取值为65%、70%、75%、80%、85%,Q2=1-Q1;
K1的取值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88%。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六、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依据省电子化招标文件精神,5.0系统国泰平台已经取消投标人报名环节,投标人(已成功进入诚信库的)在系统内直接看到获取招标文件文件,不再有“我要报名”的模块提示。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lygztb.gov.cn/TPFront/)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整,投标人付费成功后取得投标资格。
注意事项:

七、其它相关要求: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相关规定,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提供原件(本工程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等承诺书、市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登记表》;省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资格审查应提供下列原件的扫描件,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系统,不再提供纸质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上传);
(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扫描件上传);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上传);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 
(5)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扫描件上传);
(6)拟派项目经理部人员(至少应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应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于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在投标人缴纳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扫描件上传);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
(7)无行贿犯罪记录(包含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上传);
(8)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9) 市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登记表》;省外企业投标申请人提供《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注:1、本次招标除特别说明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以企业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并全部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确保满足资格审查需求。
以上资料(8)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则不需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7~9)项提供原件,在开标时一次性递交,原件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不属于应当经审核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须开标时提供原件且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U盘(如有)(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不提供光驱),投标文件U盘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可一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U盘,没有专用U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国泰新点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3、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U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U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应遵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U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甚至拿空白介质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U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本工程招标文件采用广联达软件制作,请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刘书丹:18651253807 郑磊:13812332568
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  黄贵松15896100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为止,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闫龙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6277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亚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80513586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苏CA办理地址:连云港市审批中心新址(新政务中心凌州东路9号);
江苏CA 总部(南京) 徐琢煜 025-96010 13505156040
江苏CA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企业新办CA锁所需资料:
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
技术服务合同书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电子签章”企业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并加盖公章;
签章采集表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6年07月01日2016年07月07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07月01日2016年07月07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唐文萍联 系 人:王相杰
电 话:051882256126电 话: 0518-85836277
传 真:传 真:0518-85836277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njytlyggs@126.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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