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60629748201
本招标项目五爱街/南二环互通立交桥工程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爱街/南二环互通立交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15〕3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爱街/南二环互通立交桥工程成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及和平区五爱街与南二环路交汇处。 2.2.招标规模:五爱街/南二环互通立交桥工程主要由二环路与青年大街互通立交、五爱街与二环路互通立交、五爱街与青年大街互通立交3部分组成,该项目新建9-36.5米宽主桥及匝道共计12354米,其中新建立交主线2条,长度2460米;新建匝道16条,长度5729米;保留原有匝道1条、改建6条匝道(仅对地面翻新);附属工程包括排水、照明、交通设施及绿化工程。 2.5 工期要求: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457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类资质(桥梁检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额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1世纪大厦)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E-mail: lnrhzb@vip.sohu.com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