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2016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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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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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2016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新民市治涝工程管理处的委托,为 新民市2016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新民市2016年省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2、招标单位新民市治涝工程管理处
3、建设地点新民市公主屯、东蛇山子、新农、陶屯4个乡镇
4、工程规模拆除重建桥25座、维修1座,新建管涵23座,排水沟道清淤24240米。
5、总投资303.05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施工
8、招标内容施工
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10、计划工期2016-07-23--2016-10-23
11、质量标准合格
12、合同估算价303.05万元
13、投标保证金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施工标段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标段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l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6-06-23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6-06-27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6-06-23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6-06-27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9室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13 10:30:00
2、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新民市治涝工程管理处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32号邮编
联系人周戈电话024-2762139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邮编110004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电话024-23180489-801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联系人杨雪、曾晨
传真电话024-23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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