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高财采字2016〔13〕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按照高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复,就其“实验室附属设施等”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1、项目编号:GADY-2016-13-2;2、项目名称:高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附属设施等电子化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3、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台柜1批223.2729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通风系统3气路系统4废水废气系统5基础装修改造6净化通风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主要设备(实验室实芯理化板台面、环氧树脂台面、内衬板、净化空调、通风柜、废水处理设备及“ 水龙头”、“ 水槽”、“洗眼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主要设备(实验室实芯理化板台面、环氧树脂台面、内衬板、净化空调、通风柜、废水处理设备及“ 水龙头”、“ 水槽”、“洗眼器”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备查。
2).投标时需提供如下样品:
1)PVC地面、50彩钢板、插座、电线
2)铝合金万向罩、洗眼器、滴水架
3)1500*750*800MM钢木实验台
样品必须在开标前送达开标地点。样品投送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2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中标人的样品在开完标后由采购人封存)
3).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者)请于2016年 7月 15日前到高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进行现场勘察,方可取得采购人出具的《勘察现场确认书》,并参与投标。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勘察现场确认书必须在本次报名时间范围内,否则无效)
4).以上资料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备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可将参与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一起提交。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7月 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州街道丁家路山下新村5栋2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6、投标保证金:肆万肆仟元整。2016年 7 月15 日下午4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凭据需发电子邮箱1919160334@qq.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昌黎支行
帐号:3605 0110 0802 0000 0005
7、开标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21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8、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其他事项:
9.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9.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中标人需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9.3、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07052379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州街道丁家路山下新村5栋2层
开标地址: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5070535166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