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干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七期)哈拉哈塘干渠防渗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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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7-0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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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 [2016]2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资金、自治区及县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库车县铜场水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库车县境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渠道长11.70km,新建节制分水闸4座,分水闸10座,农桥5座,渡槽1座;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桩号0+000~3+000段,节制闸1座、分水闸3座;第二标段:桩号3+000~6+115段,节制闸1座、分水闸2座,农桥1座;第三标段:桩号6+115~8+500段,节制闸1座、分水闸3座,农桥4座,渡槽1座;第四标段:桩号8+500~11+700段,节制闸1座、分水闸2座;施工监理为一个标段。施工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和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8日至7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7281030,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市北大街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及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车县铜场水库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县友谊路19号 地 址:阿克苏市南大街7号

电 话:13579110401 电 话:0997-2201281 2200212

联系人:成军 传 真:0997-2200212 2200221

联系人:王婷 敬秀琴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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