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大连路综合市政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宜高经发【2016】39号文批准建设。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大连路综合市政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大连路综合市政改造工程:道路全长3.3公里,红线宽36米。含道路、隧道、排水(污)、照明、绿化、综合管线、人行道及附属工程。 2、设计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3、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筹,纳入财政汇算。 5、设计周期:90日历天(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调整时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限:45日历天)。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含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4、投标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内(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达到12000万的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设计合同原件,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投标人必须作出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3 日上午9 时00分至2016年7月22 日 9 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 6月 23 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珍珠路112号 联 系 人:吴珊 联系电话:0717-6218598 2016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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