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勐捧镇岩子头村捡种田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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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3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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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康县勐捧镇岩子头村捡种田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镇康县勐捧镇岩子头村捡种田组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

合同编号:ZK-MPZYZTCZL-SG

本次招标范围:治理工程为钢管桩、挡土墙及截排水工程

招标规模:197.09万元。

工    期:120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2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3.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经理未有在建(或待建)项目;4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3.2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16704日至201670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9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套,图纸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7)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镇康县国土资源局网。

8. 系方式

招标人:镇康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尹涛

联系电话:1597490244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家磊、尹华杰

电       话:13988363936

传       真:0883-88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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