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通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鄂农办发【2016】17号文批准兴建(招标编号:TCGGZY20160628-37),招标人为通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城县大坪乡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沙口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通城县麦市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冷塅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通城县马港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灵官桥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资金为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建设规模约764万元。
2.2主要招标内容包括:⑴拦河坝11座;⑵排灌站1座;⑶输变电线路0.5 km ;⑷开挖疏浚9.03km;⑸衬砌渠道18.44km;⑹埋设管道1.29km;⑺渠系建筑物(桥、涵、闸等)312处;⑻小型蓄排水工程(水塘清淤、整修)38座;⑼改良土壤20亩;⑽干道(机耕路)8.75k m。
2.3建设地点为通城县,计划工期8个月。
2.4工程建设项目共分四个标段:即C1标(麦市镇冷塅村、长冲村项目区)投资额约271万元;C2标(大坪乡沙口村项目区)投资额约168万元;C3标(马港镇灵官桥村项目区)投资额约165万元;C4标(马港镇界上村项目区)投资额约16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内(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须提供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承建并已完工的至少一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还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3、2014、2015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亏损。
(6)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湖北省水利水电行业从业信用等级证书([详见“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231号文件和“省水利厅关于湖北省水利水电行业从业信用等级证书延期的通知”]);外省投标人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外省企业入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3本项目不分标段报名,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时提供原件备审,审查完成后退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30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在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城县银山广场旁便民服务大厅5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上午9:00时整,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城县银山广场旁便民服务大厅5楼)。
6.2逾期送达的、未按规定递交的和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通城县大坪乡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沙口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通城县麦市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冷塅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通城县马港镇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灵官桥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通城县财政局 邮编:4374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86621800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咸宁市金泉湾小区A1栋 邮编:437100
联系人:吴正华 电话:1517273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