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达牛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台安县达牛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发[2015]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安县达牛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资金21.30%,地方配套资金78.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达牛镇。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污水管道DN400-DN500,总长度4270米。
2.3合同估算价为563万元。
2.4招标范围:市政工程。
2.5工期要求:2016年7月30日开工至2016年10月10日竣工,计划工期7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名称及地址)。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台安县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安县达牛镇人民政府
地址:台安县达牛镇永盛路38号
邮编:
联系人:耿 军
电话:0412-468100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6层
邮政编码: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孟艳宏
电话:0412-6382001/6352001
传真:0412-6382001/63520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网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号:213311631018000480482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