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就安康市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PPP项目
项目编号:sxhmcg-(2016)-19
2、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的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市城投”)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与市城投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为30%(暂定为人民币45900万元),其中,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合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资本金按此比例出资到位。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道路、桥梁、绿化设施及沿线公共服务设施的养护管理。
3、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5.3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土地规模统征费用及道路建设费用)。社会资本与市城投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项目公司资本金比例为30%,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合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资本金按此比例出资到位。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财务实力:供应商截止磋商文件购买日前投资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如果投资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不具有上述资质的投资人可联合一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本单位注册;
6、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项目说明
1、项目运作模式:PPP模式;
2、合作经营期限:建设期3年,养护期为10年;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等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6年06月29日至2016年0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二楼),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不寄售),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函的缴纳方式
磋商保函缴纳方式:投标保函应以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受益人,投标保函金额为伍佰(500)万元人民币。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本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兑取投标保函。任何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兑取投标保函的行为视同根据本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履行兑取投标保函的权利。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要求及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的要求: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5份副本及含电子文档的U盘1个,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章,并加盖骑缝章。无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2日上午8:30分;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康市财政局北二楼开标大厅,对迟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或为送达指定提交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磋商时间:2016年07月12日上午8:30分
2、竞争性磋商地点:安康市财政局北二楼开标大厅
八、特别说明
1、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要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踏勘。在踏勘过程中发生费用或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张亮
联系电话:18591501122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娟
联系电话:18809150923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