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 的委托,对 殡仪馆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H2016-1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殡仪馆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0000元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商务要求:
1、 本次招标内容为殡仪馆火化机全干法式尾气除尘净化器设备一套,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备有四年(含)以上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配套拣灰炉、平板炉的成功案例及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应当使用全新优质品牌和成熟配件产品,所有设备材料使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材料,厚度不少于2毫米。设备外观要豪华、美观、优雅。
4、 投标人投标的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设备设置,必须要符合配套招标单位现有火化炉的匹配及操作使用。
5、 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6、 投标人所投标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投标人应当无偿提供。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多一套除尘布袋便于以后更换使用。
7、 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相应时间及备件方面等),负责免费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8、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制造、安装和调试时必须完全满足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并确保现场施工安全,负责一切安全责任。
9、 中标供应商需在安装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全套设备时,设备安装位置不够,需要拆除现有不锈钢棚,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10、 中标供应商负责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全套设备所有产生的一切费用。
11、 验收条件及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由广东省民政厅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GB13801-2015国家标准条件进行检测,设备运行需要达到肉眼观察无烟、无尘、嗅觉感官上无味的效果,并要取得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者不验收。
12、 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取得有效检测报告,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按合同总额付款50%,六个月后如达到一切正常运行后付款50%,如不正常运行的不付款。
13、 完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交货。
14、 免费保修期:整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不少于一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检修及更换零部件。
技术要求:
火化机全干法风冷式尾气除尘净化器设备 1套
(一台除尘净化器拖一台火化机)
1、 空压机:螺杆式空压机功率7.5KW以上
2、 卸灰装置:配置式卸灰阀和卸料器。
3、 风机功率:18KW以上,采用变频器控制引风机,自动控制变频器的输出频率,配消音器。
4、 布袋除尘器,优质不锈钢板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布袋材质:P84,PTHE覆膜。
5、 配备火花捕集除尘器。优质不锈钢板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
6、 配列管冷却系统,优质不锈钢板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
7、 配置脱硫净化反应器,优质不锈钢板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配添加剂输送系统,可调节量。
8、 控制:PLC全自动控制,自动和手动2种功能可切换。
9、 配备旁通排烟管道(预备用,手动调节),不锈钢板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
10、 配置二噁英吸附系统,优质不锈钢板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
11、 烟囱:优质不锈钢SUS304材料,厚度不低于2毫米。
环保效果:达到国家GB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检测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具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当是所投报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非生产商的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结束后第二日下午3:00(2016年7月6日下午3:00),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后,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392060811)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17:00(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城振兴二路73号)报名。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29日 至 2016年07月0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殡仪馆 | 地址:新会区紫霞路6号 |
联系人:陈明添 | 联系电话:0750-6700002 |
传真:0750-6700002 | 邮编:5291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
联系人:李志宏 | 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
传真:020-85520192-111 | 邮编:51066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关建新 | 联系电话:1368041866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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