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公示(XZCD20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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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安排部署,要求我区尽快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依据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指标(试行)》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等文件精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需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与《宣州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关联度较高,由《宣州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安徽省环科院来编制该规划,不仅能利用已有的规划资料,还能节省编制时间。《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和《宣城市生态红线规划》均由安徽省环科院编制,《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须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该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建议安徽省环科院承担《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任务。
专家论证意见:安徽省环科院具有规划资质,拥有较强的专业团队,承担各类环境规划咨询服务工作,能够保证本项目的质量和时效性;《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与《宣州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关联度较高,由《宣州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单位—安徽省环科院编制,不仅能利用已有的规划资料,还能节省编制时间;《宣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和《宣城市生态红线规划》均由安徽省环科院编制,《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须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该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经与周边县市相关规划的编制市场价格比较,安徽省环科院报价合理。专家论证组一致认为,《宣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含18个乡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方案》)和《宣州区生态红线规划》的编制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沈奇鸣,单位及职务职称:宣城市铁路办副主任、国家注册规划咨询工程师;专家姓名:张贤忠,单位及职务职称:宣城市环科所所长,高级工程师;专家姓名:余红涛,单位及职务职称:区发改委总经济师)鉴于上述理由,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安徽省环科院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宣城市宣州区环保局或财政监督部门或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宣城市宣州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563-2716785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3019253
财政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63-2710226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