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沙田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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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11-0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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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1104_101465258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020090593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沙田污水处理厂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0200905930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圳市沙田污水处理厂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东部工业组团坑梓街道,深汕高速公路北侧和丹梓路东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深圳市东部工业组团坑梓街道,深汕高速公路北侧和丹梓路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游加成、张宇程 办公电话:83642286, 移动电话:,1348080251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BOT中标单位: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董以广 办公电话:82127052,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7030.63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0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09年12月1日 至 2010年12月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11月4日14:00时 至截标时间 2009年11月26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平均值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6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0
日17: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1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2004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以来,已
建成设计规模不小于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或主体构筑物(主体构筑物指沉淀池、或生物反应池)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施工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另: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
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或监
理工程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
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
合体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
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会员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
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答疑、补遗文
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办
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
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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