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松桃县寨英镇污水处理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县寨英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黔发改环资〔2015〕5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供排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及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寨英镇寨英村。
2.2建设规模:新建处理规模为1000吨/天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385米。
总投资908万元。
2.3计划工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和银行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 日至2016年7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花果山桥头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已换新证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已换新证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6月29 日至2016年7月5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 月21 日10:00 时,地点为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面交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其它:本工程没有预付款,依资金到位时间支付工程款,中标人不得以此停止施工及索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供排水总公司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张文隆
电话:1868565816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铜仁市共青路骏逸江山A栋15楼
贵阳观山湖区腾翔.万德国际一期A栋
联系人:陈立华
电话:13765626007
资质证书有效期: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