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区配水管网主干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费县城区配水管网主干管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一、招标人名称:费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费县建设路西段 二、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处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电 话:0539-7757077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城区配水管网主干管工程 项目编号:LYHT2016716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说明 1、工程概况:一标段为南外环路(第一自来水厂至第二自来水厂),全长约1984m,二标段为南外环路(第二自来水厂至原群星学校),全长约3079m,一、二标段除过河处,过路管道和特殊地段采用焊接钢管,规格Ф1020*12;其他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规格DN1000。三标段为温凉河路,南岸配水管线长3188m,北岸配水管线长3137m,管径DN400。(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工期:14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5、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报名时间: 1、时间: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6) 该单位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包括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标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8)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 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10)省外企业须持进鲁备案证明。 (11)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费县城区配水管网主干管工程”字样。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包(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3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8万元 ,三标段:4万元(投标企业在2016年7月19日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 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 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网(http://zwfw.feixian.gov.cn)。 十一、招 标 人:费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邵主任 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李工 联系电话:18669553275 186539895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