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石化开封分公司开封第十二加油站改造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石化开封分公司开封第十二加油站改造
2.2 建设地点:开封市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工程质量:合格
2.6 投资总额:约97.3万元
2.7 招标范围:中石化开封分公司开封第十二加油站改造施工、装饰、工艺管线安装、线路迁移。
2.8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原罐区拆除,新建车道下地埋承重罐池1座;粉刷现有站房内、外墙面;结合工艺管线、装饰进度恢复站区破除的地坪。更新油罐、罩棚、加油机等接地、动力、控制线路;检修站房照明线路。(约64万元)(工期:30日历天)
第三标段: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加油、卸油工艺管线及油气回收管线;安装卸油口、通气管等辅件;安装卸油口箱。(约16.8万元)(工期: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第三标段: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3.2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3.3 中标单位在承建该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改造手续。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如中标后,承包商管理人员应参加中国石化要求的安全培训,掌握中国石化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考核合格,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执行。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心怡路交叉口威斯顿广场12楼。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1000元/套,图纸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0371-22288994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0371-2323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