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port 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城镇供水改扩建工程(2016年一期)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6]150号文备案。招标人为精河县供排水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城镇供水改扩建工程(2016年一期)——清水池、管网及泵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970.32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城及各乡镇(场) 2.工程规模:清水池12000m3,管网332米,泵房2座各51. 4㎡及供水安全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6年06月29日 09时30分到2016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登陆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付费下载 六、其他说明 拟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投标单位超过15家,自动改为资格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HX2016062800200101001
精河县城镇供水改扩建工程(2016年一期)——清水池、管网及泵房(施工)
清水池12000m3,管网332米,泵房2座各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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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精河县供排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精河县团结南路4号
地 址:
博州锦绣A区32号楼东单元502室
邮 编:
833300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
许凤
联 系 人:
李菊萍
电 话:
15309909298
电 话:
2226196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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