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其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笔记本电脑、服务器、UPS电源等1批,采购预算:223700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笔记本电脑、服务器、UPS电源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开标时由评审专家审查。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到2016年7月1日止,每天(休息日除外)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笔记本电脑、服务器、UPS电源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和原件,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6年7月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询价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询价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询价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23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财政局,账号:15122110090264174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县支行,并注明: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046。 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三、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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