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噪音治理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噪音治理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施工地点位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内,现场现场道路情况已通;电源已通;水源已通;现场已基本平整。甲方指定电源、水源位置,施工单位自行接通,费用施工单位自理。
2.2项目编号: 2016JZSG-033
2.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与要求;
2.4计划工期:60天;
2.5招标范围:对现有两个首站、汽机车间厂房、锅炉车间厂房、引风机房、脱硫泵房、空压机房、氧化风机房、输煤栈桥等现有厂房及设备间,加装吸声墙面、更换隔声门窗、消声百叶窗、双层复合吸声墙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排放标准。并对锅炉及汽机控制室采取降噪措施,使控制室内噪音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38-2006)中,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需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2楼16公司)
4.2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1)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以上4项报名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4.3 报名成功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市中区公和街2号
招标代理单位: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正
电 话:0531-86922585 13655315530
地 址: 旅游路21737号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