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26号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KWAZ3G2016246)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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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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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26号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7: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www.nnggzy.net/gxnnhy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00
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 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场 地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电生、银晓云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394/2023873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政华 0771-5900096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电生、银晓云 0771-2023394/2023873
附件:
附件1科文 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26号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KWAZ3G2016246) 招标公告.doc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26号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26号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KWAZ3G20162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电生、银晓云

项目联系电话:0771-2023394/20238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政华 0771-59000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电生、银晓云 0771-2023394/2023873

代理机构地址: 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层D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报建编号: 17160068

项目编号: KWAZ3G2016246

建设地点: 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

建设规模: 26号路南段设计路长593米,设计路宽24米。

合同估算价: 772.110000万元

要求工期: 365 日 历天

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含污水工程)以及附属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施工及保修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 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 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4历年因不诚信经营被邕宁区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nnggzy.net/gxnnhy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 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场 地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 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历年因不诚信经营被邕宁区政府拉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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