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处理一期工程引水河泵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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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09-10-2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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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091028_101452596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07〕73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引水河污水提升泵站
2、工程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引水河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及水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10、工程规模: 1.4立方米/秒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9年10月28日至 2009年11月4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每份/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6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为12万吨/天(1.4立方米/秒)及以上规模的污水提升泵站的总承包项目,包含土建和设备安装。并要求该泵站在竣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正常运行一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三项缺一不可)。
六、其他:
1、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本标段为12万吨/天(1.4立方米/秒)的污水提升泵站工程。
3、投标人选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收网上报名,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的方式出售,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等。若一个投标人在本标段里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5、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有疑问,请于2009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2楼)。招标人将于2009年11月9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现场发放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和出售电子清标光盘,各投标人须凭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购买电子清标光盘(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和电子清标光盘发放地点领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和购买电子清标光盘[电子清标光盘须购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通知和电子清标光盘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因招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通知、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清标光盘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届时已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清标光盘的投标人可以免费重新获取;
6、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当场核对其有效身份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未能按时到达开标现场和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招标人:南京公用水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楼门18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419室
招标人邮编:210008
代理机构邮编:210036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534211-0
招标人联系人:杨哲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代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63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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