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道668号
0592-6161570、13860480535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电话:连小姐/0592-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地点: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评标室
二、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帐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三、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中本项目采购公告的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