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赵化镇2015年棚户区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
富顺县赵化镇2015年棚户区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赵化镇2015年棚户区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富发改发(2015)210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15)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15)2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50820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攀枝花市红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赵化镇西街、桂香池街、生产街、普安路。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房屋综合整治950户,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并配套改造路面1256米及完善给排水、燃气、电力、路灯、绿化、消防等附属工程。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监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4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2013年至今)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试验检测、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27日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年 7 月 1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 20 日10时 00 分,地点为富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和富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sxzf.gov.cn/cgzb/list.aspx)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
地址: 赵化镇生产街69号
邮编: 643218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0813-7400036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攀枝花市红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华街一村十三号
邮编: 6151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话: 028-65170902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