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兴和县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以乌交发【2015】6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兴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至大同窑至镇门堡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路线起点位于芦家营村南与大同窑至芦家营二级公路相交处,经苏木山旅游区、黄石崖、天仁窑,终点止于浑源窑村西与X557相交处,路线走向由东向西,路线全长37.117公里。全线采用分段设计,AK0+000-AK1+050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利用旧路加宽,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EK0+000-EK3+063段为完全新建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其余段落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设计:AK0+000-AK1+050段路面结构采用26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BK1+050-BK8+560段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CK8+560-CK9+960段路面结构采用4cm沥青碎石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和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DK9+960-DK13+660 、EK0+000-EK3+063 和FK3+063-FK15+763段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石渣垫层;GK15+763-GK23+451段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石渣垫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全线设小桥2座、明板涵8道,钢波纹管17道、圆管涵19道、过水路面3处。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1个合同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号 | 施工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工程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JL-1 | TJ-1 | K0+000~K37+117 | 37.117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
2.3计划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②近5年内(201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2项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十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或年为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1份;②法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法人亲自购买除外)③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补遗书形式向各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和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同时递交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和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cbzwfwzx.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兴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至大同窑至镇门堡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邮编:013650
联系人:张利生
电话:15147475556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楼
联系人:兰波(市交易中心125室)
电话:15847106012
网址:http://www.kanti.cn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 0474-8987809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 0474-8305228
网上报名试用期
公告附件1:投标报名登记表
招标名称 | 兴和县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建设项目土建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乌兰察布兴和综合物流产业园区至大同窑至镇门堡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
招标种类 | 服务招标 | 发售序号 | 发售人 | |||||||
发售时间 | 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 | 登记时间 | 2016年 月 日 时 分 | |||||||
以下(申请合同段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由投标人填写 | ||||||||||
申请合同段号 (请在所购买的合同段号后方框内打√或涂■) | JL-1 □ | |||||||||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
发售条件及资料顺序(发售机构填写) | ||||||||||
发售条件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 | 合格( ) | 不合格( ) | 备注: | |||||||
资料顺序 | 1、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 2、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人购买不需要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6、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
注:1、本登记表需要提供1份(登记时间在购买现场填写); 2、发售文件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应按资料顺序中要求的顺序排放(不得用订书钉固定); 3、以上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件1、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路线起点位于芦家营村南与大同窑至芦家营二级公路相交处,经苏木山旅游区、黄石崖、天仁窑,终点止于浑源窑村西与X557相交处,路线走向由东向西,路线全长37.117公里。全线采用分段设计,AK0+000-AK1+050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利用旧路加宽,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EK0+000-EK3+063段为完全新建路段,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其余段落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路面设计:AK0+000-AK1+050段路面结构采用26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BK1+050-BK8+560段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CK8+560-CK9+960段路面结构采用4cm沥青碎石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和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DK9+960-DK13+660 、EK0+000-EK3+063 和FK3+063-FK15+763段路面结构采用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石渣垫层;GK15+763-GK23+451段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和20厘米石渣垫层。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全线设小桥2座、明板涵8道,钢波纹管17道、圆管涵19道、过水路面3处。
二、服务期:
计划监理服务期共3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监理合同段划分
兴和县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划分1个合同段(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附件2、监理服务期
监理合同段号 | 监理工作内容 | 监理服务期 | |||
施工准备阶段(月) | 施工阶段 (月) |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月) | 合计 (月) | ||
JL-1 | 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 0.5 | 11.5 | 24 | 36 |
注:1、监理服务期根据土建施工工期、交(竣)验收时间计算。按监理服务期12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进行报价,上述监理服务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不单独报价,相关费用包含在相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冬休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共5个月。冬休期备料要求监理单位配备的车辆、人员及设备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予以考虑。
附件3-1 资 质
项 目 | 合同段 | 要 求 |
资 质 | JL-1 | 1、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 2、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附件3-2 业绩
项 目 | 合同段 | 要 求 |
业绩 | JL-1 | 近5年内(201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监理过2项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并通过竣工或交工验收。 |
附件3-3 人 员
附件3-3-1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岗位 | 合同段 | 资格要求 | 数量 |
总监理工程师 | JL-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2项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年龄60岁以下 | 1 |
注: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附件3-4主要试验检测设备
合同段:JL-1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工试验设备 | 标准土样筛 | 套 | 1 | |
烘箱(中型) | 台 | 1 | |||
光电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1 | |||
击实仪(重型) | 套 | 1 | |||
脱模器 | 台 | 1 | |||
电子天平(100g 、1Kg、5Kg) | 台 | 1 | |||
2 | 集料试验设备 | 磅秤(50Kg) | 台 | 1 | |
容积升 | 套 | 1 | |||
标准集料筛 | 套 | 1 | |||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 台 | 1 | |||
压力机(2000KN) | 台 | 1 | |||
针片状规准仪 | 台 | 1 | |||
游标卡尺 | 套 | 1 | |||
3 | 水泥试验设备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
沸煮箱 | 台 | 1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1 | |||
电动抗折试验机 | 台 | 1 | |||
负压筛析仪 | 台 | 1 | |||
4 | 水泥砼、砂浆、外加剂试验设备 | 标准养护室(20m2以上) | 间 | 1 | |
水泥砼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1m2) | 台 | 1 |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砼抗压装置 | 台 | 1 | |||
坍落度筒 | 台 | 2 | |||
5 | 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 滴定设备 | 套 | 1 | |
路强仪 | 台 | 1 | |||
6 | 沥青试验设备 | 针入度仪(全自动) | 套 | 1 | |
延度仪 | 套 | 1 | |||
软化点仪 | 套 | 1 | |||
恒温水浴 | 台 | 1 | |||
7 | 沥青混合料试验设备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20L) | 台 | 1 | |
马歇尔标准击实仪 | 台 | 1 | |||
浸水天平(5kg 0.01) | 台 | 1 | |||
马歇尔稳定度仪 | 台 | 1 | |||
沥青全自动抽提仪 | 台 | 1 | |||
8 | 道路工程测试设备 | 回弹仪 | 台 | 1 | |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 台 | 1 | |||
灌砂筒 | 套 | 2 | |||
弯沉仪(5.4m) | 套 | 1 | |||
三米直尺 | 套 | 1 | |||
9 | 公路线形及几何尺寸测试设备 | 全站仪 | 台 | 1 | |
精密水准仪 | 台 | 2 | |||
10 | 办公、通讯及交通设施 | 台式计算机 | 台 | 1 |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传真机 | 台 | 1 | |||
数码照相机 | 台 | 1 | |||
四驱越野车 | 辆 | 2 |
注:本表仪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表中的设备应包含在附件C-3中,未包含在附件C-3中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3-5 财务
项目 | 合同段 | 要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JL-1 | 近3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
注:若投标人2015年度财务报告已完成审计,则近3年为2013、2014、2015年度,如2015年度未完成审计,则近3年为2012、2013、2014年度。
项 目 | 合同段 | 要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JL-1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在2013~投标截止日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有关主管部门通报过。 5、投标人在2013~投标截止日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监理不力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通报过。 6、投标人没有商业贿赂行为。 7、未受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通报。(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8、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检察院查询近十年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
附件4、 评标办法
兴和县芦家营至苏木山至浑源窑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
(1)财务评审;
(2)综合评分;
(3)推荐中标候选人;
(4)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7.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7.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
7.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评分细则见附件):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7.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评分细则见附件):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
7.4财务评审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对于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投标文件不进行退还。
7.4.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并且填报了投标总价;
(2)投标总价未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3)财务建议书上所填写合同段号未填写错误;
(4)投标总价的大写无误 (错误如“壹佰贰拾叁元”写成“壹佰贰叁元”);
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
7.4.2 算术性修正
(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无论何种原因,不准改变。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7.4.3 计算评标基准价(D)(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7.4.4 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4;若D1<D,则E=0.2。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进行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若同一投标人对多个合同段投标且多个合同段评标排名均为第一时,评标委员会选择其投标报价最高的一个合同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合同段不再推荐。(如有)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所需内容。
技术、商务评分细则
技术评审满分为40分,商务评审满分为50分,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分布如下:
1、技术评审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2、商务评审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10分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标专家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所有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份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审得分。
总监理合同段
(一) 技术评审,40分
1、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25分)
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本项分值分配如下: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2分)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4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扣0.5~2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过4分。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3分)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2分)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2分)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2分)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2分)
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各2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 商务评审,50分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满分35分);
(1) 总监理工程师 (满分25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满分25分;
(2)机构设置 (满分10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满分1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5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满分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满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