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能达大厦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KFQ20160526172 项目名称 能达大厦项目 标段编号 KFQ20160621341314363; 标段名称 能达大厦两侧裙房智能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6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7月1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能达大厦两侧裙房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达大厦项目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管经(2010)62号。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侧裙房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中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内
2.2工程规模:两侧裙房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5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两侧裙房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离线电子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安保无线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民事仲裁法庭系统、综合管路。电信运营商部分,未计入招标清单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6 年 7月,计划竣工时间:2016 年10月,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但本工程必须在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确保整体工程通过“扬子杯”的评定,争创“鲁班奖”。
2.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所示的两侧裙房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离线电子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安保无线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民事仲裁法庭系统、综合管路。电信运营商部分,未计入招标清单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壹个标段的投标,可中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特别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7)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须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出具日期必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开标前,否则无效。
(11)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自2013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注: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8日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6年6月24日到2016年7月18日9:30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要求投标保证金20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
8、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诚信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项目负责人须随身携带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扫描印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中体现该人姓名 |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
5 |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提供由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
6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
9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10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 (1)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 |
11 |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 《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
12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
13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自2013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
14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企业须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出具日期必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开标前,否则无效。 |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上述资格审查内容的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四、商务标评标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A: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分,下浮 1% 扣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B: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 分,下浮 1% 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6月24日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能达大厦两侧裙房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达大厦项目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开发管经(2010)62号。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两侧裙房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中国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内
2.2工程规模:两侧裙房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55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两侧裙房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离线电子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安保无线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民事仲裁法庭系统、综合管路。电信运营商部分,未计入招标清单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6 年 7月,计划竣工时间:2016 年10月,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但本工程必须在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确保整体工程通过“扬子杯”的评定,争创“鲁班奖”。
2.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所示的两侧裙房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离线电子巡更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安保无线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机房工程、民事仲裁法庭系统、综合管路。电信运营商部分,未计入招标清单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壹个标段的投标,可中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特别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7)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须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出具日期必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开标前,否则无效。
(11)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自2013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注: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8日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6年6月24日到2016年7月18日9:30止。
7、其他事项
本工程要求投标保证金20万元、诚信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
8、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诚信保证金(银行汇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章不可为复印或者扫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项目负责人须随身携带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扫描印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中体现该人姓名 |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为非一体化资质投标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 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
5 |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提供由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
6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4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
9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有效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10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1)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 (1)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 |
11 |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 《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
12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
13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自2013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大楼(非住宅和厂房)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以提供的施工合同上载明的为准。 |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在政府指定的中标公示网站上打印的带网址的中标公示的或者中标通知书未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则必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
14 |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企业须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出具日期必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开标前,否则无效。 |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辨认,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上述资格审查内容的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四、商务标评标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A: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评标基准价=A×K,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分,下浮 1% 扣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B: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1 分,下浮 1% 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