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竹埠大道(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NYG-XT-201603
1、招标条件
竹埠大道(二期)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3]4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竹埠大道(二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经开区;
2.3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819.31m,路幅宽度35m;道路规划为一级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工程造价约为2800万元;
2.4招标范围:竹埠大道(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市政道路工程、绿化亮化、给排水、交通部分)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实施监理;
2.5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监理服务期:88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人必须按照潭资源交易【2016】6号文件《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办理《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能参加投标。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包含已在原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备案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要求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5014)
3.5 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入湘中介服务企业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身份证、办理USB锁的授权委托书;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一份复印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USB锁;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年6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确认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投标人任选以下账户之一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一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雨湖支行
账号:1904030529200030792
2、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二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宝塔支行
账号:43050163820800000026
3、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三
户名: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汇丰支行
账号:88020312000006364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30日17时止在湘潭建设信息网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6.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湘潭建设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16年 7 月 13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tcin.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监督。电话: 0731-5826262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文丽
电话:152732000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24房
联系人:陈启彪
电话:0731-8582431813707483540(陈)18570372373(吴)
邮箱:24800467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