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W2016-067湖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园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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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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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第十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沈联系电话:0572-2369826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园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W2016-067

招标内容:第十二中学校园内食堂、教学辅助用房等进行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工程建设地点:第十二中学内

投资估价:约55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公告发布时间:2016624

开标时间:2016630日下午1430分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吴兴大道与区府路交叉口,吴兴区住建局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00/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工程开标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二、相关文件下载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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