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务中心消防管线维修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CJZFCG-GK-2016020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其管辖的州政务中心消防管线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简要说明:
1、招标文件编号:CJZFCG-GK-2016020
2、招标项目名称: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务中心消防管线维修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4、采购机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5、采购内容:州政务中心消防管线维修
6、项目实施地点、完工时间、技术要求、数量、投标人具体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
7、完工日期:按合同要求
二、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证书原件);
(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书原件);
(七)拟派本项目现场技术负责须具备消防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有效期内(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公告函原件;
(十)投标方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方面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包括拥有技术/维修工程师的人员名单及其职称;机构名称、联系方式、负责人、详细地址);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有关资质证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购买标书时请提供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为方便退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要求及文件格式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须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工作日内)
上午:10:30-13:00 下午:16:00-18:00
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五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参加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政府采购服务科统一组织安排,不接受供应商私自踏勘。请拟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自行前往,提前到场签到领取踏勘证明。
(一)踏勘时间:2016年7月4日 18:30时(北京时间)
(二)踏勘地点:(原昌吉州政务中心门口)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三)联系人:朱云疆:13139706365 单友鹏:0994-2267807
六、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10:3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第四开标大厅
招标机构: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招标机构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原昌吉州政务中心)
联系人:王俊杰 电 话:0994-2267807
采购单位:昌吉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朱云疆 电话:1313970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