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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重新公告) |
标段编号: AGC120039-13SG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淳科创中心二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2]4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 |
2、工程地点:双高路以南,古檀大道以西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434.71万元 |
8、招标内容:幕墙;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单位工程: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范围: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幕墙,主要为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玻璃雨篷、玻璃地弹门、GRC板等,幕墙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4822平方米,铝板幕墙面积约9533平方米,GRC板面积约114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26000 m2;幕墙高度:23.7 m。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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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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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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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幕墙工程造价2000万(含)以上的幕墙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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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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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1分,每降低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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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2、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5年12月-2016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项目负责人如是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4)高淳区建工局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5) 企业自201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幕墙工程造价2000万(含)以上的幕墙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认定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5、若投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已根据“高淳区人民政府高政发[2015]181号文”精神审批),将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和K值、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8、【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七款(a)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投标单位如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招标人将拒绝有以下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放弃中标;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被有关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友情提醒:投标人资质【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老)】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新)】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有效期内)】。建议投标人采用新资质进行投标,自2016年7月1日以后老资质将不能使用。 12、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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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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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24日11时36分到 2016年7月1日11时36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1幢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2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7328977 |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5735882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7307113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