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云阳镇城河路西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32118120140311803 项目名称 云阳镇城河路西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32118120140311803-BD-001; 标段名称 丹阳市公园路西延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6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6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丹阳市城建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的丹阳市公园路西延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云阳街道;
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22.33米,城河中桥长45.08米、宽22米,停车场11180平方米,DN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20米,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20米,DN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250米,DN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250米,HDPE300双壁波纹管(雨水连接管)106米,DN600HDPE双壁波纹管612.13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110米,偏沟式双箅雨水口18座,雨水检查井23座,污水检查井26座,电缆保护管:20孔230M、8孔220米、4孔52米、2孔20米。
3.工程造价:约191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8 月1 日-2016年10 月29 日;工期9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政管网、道路、桥梁(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承担过规模桥长45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五年内。以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缺一无效。)
⑻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⑾按照镇政建【2014】270号文件规定,凡工商注册地为镇江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镇江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扫描件(投标拟选派人员必须同时进镇备案且在备案申请表中体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所有外地建设类企业进镇备案集中在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包含进入各辖市和丹徒区、镇江新区的镇江市以外企业),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7.投标企业的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名 | 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
施工员 | 1名 | 施工员证 |
安全员 | 1名 | 安全员证 |
质量员 | 1名 | 质量员证 |
其他人员根据工程性质自配 | ||
合计5名 |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信用分”的评标方法。
2.投标报价分值(94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一般均为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2的取值为96%(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0.6分,每低于1%扣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说明:⑴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⑵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技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或投标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其技术标作废标处理,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4.综合信用分值计算(4、5、6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现场随机抽取信用分值的百分比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5.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即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
八、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6年 6 月24 日08:00至2016年6 月30 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3层1315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CA办理完成后,至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远程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资格审查书面文本。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dyzgw.com.cn/dyzgw/toolsdownload/jsgcdownload.htm)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十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6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3.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其他
1.付款方式
⑴工程最终结算以丹阳市审计局审计后价格为准;
⑵合同内的工程量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计量价款的45%,第二年支付计量价款的20%,余款第三年且经审计后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如有追加的合同价款和调整后增加的合同价款,经审计后付清;
⑶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保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4日内付清;
⑷业主提前或延迟付款均不计取利息。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本工程按苏建价【2016】154号文执行,该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6.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7.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
十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城建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何新锋传真:电话:0511-88031662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印远传真:0511-86578332电话:0511—86578332
十六、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86921822投诉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 月24 日至2016年6 月30 日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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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丹阳市城建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的丹阳市公园路西延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云阳街道;
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22.33米,城河中桥长45.08米、宽22米,停车场11180平方米,DN10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20米,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120米,DN6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250米,DN4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250米,HDPE300双壁波纹管(雨水连接管)106米,DN600HDPE双壁波纹管612.13米,DN400HDPE双壁波纹管110米,偏沟式双箅雨水口18座,雨水检查井23座,污水检查井26座,电缆保护管:20孔230M、8孔220米、4孔52米、2孔20米。
3.工程造价:约191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8 月1 日-2016年10 月29 日;工期9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市政管网、道路、桥梁(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承担过规模桥长45米及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类似工程有效期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五年内。以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缺一无效。)
⑻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⑾按照镇政建【2014】270号文件规定,凡工商注册地为镇江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镇江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扫描件(投标拟选派人员必须同时进镇备案且在备案申请表中体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所有外地建设类企业进镇备案集中在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包含进入各辖市和丹徒区、镇江新区的镇江市以外企业),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7.投标企业的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岗位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名 | 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
施工员 | 1名 | 施工员证 |
安全员 | 1名 | 安全员证 |
质量员 | 1名 | 质量员证 |
其他人员根据工程性质自配 | ||
合计5名 |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信用分”的评标方法。
2.投标报价分值(94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一般均为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2的取值为96%(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0.6分,每低于1%扣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说明:⑴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⑵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3.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技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或投标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其技术标作废标处理,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4.综合信用分值计算(4、5、6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合计分值乘以现场随机抽取信用分值的百分比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
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85。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
5.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即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
八、本次工程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6年 6 月24 日08:00至2016年6 月30 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3层1315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CA办理完成后,至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远程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资格审查书面文本。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dyzgw.com.cn/dyzgw/toolsdownload/jsgcdownload.htm)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十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6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3.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其他
1.付款方式
⑴工程最终结算以丹阳市审计局审计后价格为准;
⑵合同内的工程量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计量价款的45%,第二年支付计量价款的20%,余款第三年且经审计后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如有追加的合同价款和调整后增加的合同价款,经审计后付清;
⑶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保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4日内付清;
⑷业主提前或延迟付款均不计取利息。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本工程按苏建价【2016】154号文执行,该工程计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6.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7.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
十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城建交通重点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何新锋传真:电话:0511-88031662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印远传真:0511-86578332电话:0511—86578332
十六、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86921822投诉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 月24 日至2016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