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AGC120039-13SG 项目名称 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6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7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
(重新公告) | |||
标段编号: AGC120039-13SG |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淳科创中心二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2]4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 | |||
2、工程地点:双高路以南,古檀大道以西 |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434.71万元 | |||
8、招标内容:幕墙;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单位工程: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范围: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幕墙,主要为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玻璃雨篷、玻璃地弹门、GRC板等,幕墙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4822平方米,铝板幕墙面积约9533平方米,GRC板面积约114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26000 m2;幕墙高度:23.7 m。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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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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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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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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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24日11时36分到 2016年7月1日11时36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 ||
招标人地址: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1幢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2室 |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7328977 | ||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5735882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7307113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
(重新公告) | |||
标段编号: AGC120039-13SG | |||
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淳科创中心二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发改发[2012]42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 | |||
2、工程地点:双高路以南,古檀大道以西 |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434.71万元 | |||
8、招标内容:幕墙;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单位工程: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外立面装饰工程。招标范围:高淳科创中心二期研发楼幕墙,主要为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玻璃雨篷、玻璃地弹门、GRC板等,幕墙面积约260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4822平方米,铝板幕墙面积约9533平方米,GRC板面积约114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26000 m2;幕墙高度:23.7 m。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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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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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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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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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24日11时36分到 2016年7月1日11时36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 ||
招标人地址: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号1幢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18号1幢201、202室 |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57328977 | ||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5735882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57307113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