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项目配套61,000Nm3/h(O2)空分装置噪音综合治理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6年6月13日9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5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项目配套61,000Nm3/h(O2)空分装置噪音综合治理
2、招标编号:JG2016-06-0577
3、主要招标内容:中盐合肥化工基地二期项目配套61,000Nm3/h(O2)空分装置噪音综合治理工程整体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及报验。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杭州汉克斯隔音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75号
预计中标金额:3880142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长沙市维创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宁乡县夏铎铺镇兴旺村八组
预计中标金额:5215507元
公示期:自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电话:0551-676028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