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那洪-金桥客运站)设计总体总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那洪-金桥客运站) (2)工程批准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4)建设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0.6km,共设车站17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设那洪综合基地1座,设金桥主变电站1座。工程投资估算约153.11亿元。 (5)计划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起至该项目正式运营后24个月或通过国家竣工验收。 3、本项目招标范围 3.1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那洪-金桥客运站)设计总体总包标段的招标范围: (1)勘察总体; (2)设计总包; (3)设计总体; (4)车辆段工点设计:那洪车辆段(含U型槽)设计,具体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机电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防及门禁系统,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给水排水与消防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TCC系统(如有),车站辅助设备(含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站台门、防淹门及安全门),人防工程(含人防非标准设备设计)等设计工作; (6)单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线路、特殊地质专项研究、环保、节能、劳安卫、站内管线综合平衡、限界、轨旁设计、行车组织、运营组织与管理、工程筹划、工程防水、工程经济(含概预算)等; (7)专题研究及专项设计(如有):如防洪防内涝、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隧址极限冲刷试验、过江过河、古树保护、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桥梁保护专项设计、通航论证(含航道标识)、邕江堤坝保护设计、消防专项设计、绿化设计、白蚁防治、消防性能化设计(如有)等。 说明:本项目招标范围是依据建设规划(发改基础【2015】124号)的规模暂定的工程范围;在合同履行阶段,如5号线一期工程及与本工程同步实施的工程(如有)规模和范围发生了变动,则按招标人下达的规模和范围变更通知为准,相应调整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2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总体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配合、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备调试及综合联调配合、竣工验收及试运营配合等。 3.3设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具有国家住建部门核发的4.2.1和4.2.2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4.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4.2.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4.3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Ⅰ; 类似业绩Ⅰ:是指2011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已承担的与本工程类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或设计总承包)项目及勘察项目,设计总体总包项目至少包含全线的初步设计; 提醒投标人注意: (1)设计总体总包或设计总承包(至少包含全线的初步设计工作)及勘察项目不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可以组合为一个业绩,但不得重复使用;分包合同、联合体合同不予认可。 (2)勘察项目可以为勘察总体或勘察监理或勘察工点。 4.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4.5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年龄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业绩Ⅱ的项目经理或设计总体职务,中标后不得兼任南宁市内及南宁市以外城市在建项目的职务。(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设计总体)。 4.6设计总体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设计工作10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业绩Ⅱ的设计总体职务,中标后不得兼任南宁市内及南宁市以外城市在建项目的职务。 类似业绩Ⅱ:是指与本工程类似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或设计总承包)项目。 4.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在最近三年内(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 4.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组成:牵头人,成员只限一家; (3)联合体仅限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且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4.11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勘察工点的中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并中标时,须将其勘察工点的勘察监理工作分包给其他5号线勘察工点中标单位。 5、报名事宜 5.1报名时间:2016年06月24日至2016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网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 5.3报名说明: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提醒潜在投标人注意,报名前须办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办理事宜可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查询。 6、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图纸资料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6年06月24日至2016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6.2获取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6.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相关资料。 6.4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22日11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有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和《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刘明、何璐碧 电 话:0771-2332969、2332855 传 真:0771-2332984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7号天立·TT国际A座502号 联 系 人:蒋新强、邵朋 邮 箱:nngdjtyhx@163.com 电 话:0771-5381925 传 真:0771-5381925 | 责任编辑:陈国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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