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省道S101(874km~1006km)可视区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二期)K1—K7治理区施工 | 1 | 见招标文件 | 1,717,254.7 | | 2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省道S101(874km~1006km)可视区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二期)K8—K22治理区施工 | 1 | 见招标文件 | 1,715,459.53 | | 3 | 东乌珠穆沁旗呼热图淖尔苏木境内公路两侧可视区废弃采坑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第1、2、3、4、5、7、9、11、12、13治理区施工 | 1 | 见招标文件 | 1,253,174.38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对投标人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锡林郭勒盟外企业须具有锡林郭勒盟国土局办理的进驻备案手续; 4、投标企业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据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5、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企业须提供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 7、于2016年6月17日举行的该项目公开招标活动中中标企业(第3、4、5标段中标企业)不准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锡林郭勒盟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招标公告第二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对投标人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人员职称证书; 4、《投标企业预审表》。 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价,加盖企业公章。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锡林郭勒盟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锡林郭勒盟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 | 邮政编码: | 026300 | 联 系 人: | 王永利 | 联系电话: | 0479-8278555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东乌珠穆沁旗政务服务中心(东乌珠穆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 户 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支行 | 账 号: | 05304101040009168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 | 地 址: | 东乌珠穆沁旗国土资源局 | 邮政编码: | 0263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904794145 |
| 2016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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