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北路(规划四路-养殖区骨干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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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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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北路(规划四路-养殖区骨干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项目编号:KFQ2016-13#

工程名称:府北路(规划四路-养殖区骨干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府北路(规划四路—养殖区骨干路),道路长360米,宽21米,主要建设道路、雨污水管线,过路预埋等。项目总投资约496万元其中施工计划投资约48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6万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外运淤泥、杂块2万m3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报名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工程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监理报名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6年624日至6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00分至17时30分,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进行现场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报名施工企业与《东营市中心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2016年度第一批)内的企业签订的合作运输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报名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7月1日(含)至20165月3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营日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13406110600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546-892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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