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依据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潜采计代【2016】145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来投标。
1、招 标 人: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程: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 泽口社区居委会一组
4、招标范围: 潜江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招标代理;
5、招标代理机构合格条件: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5.3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有效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湖北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4 拟派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必须为在本单位的注册招标师(以中国招投标协会招标师服务平台公示信息为准)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师资格。
5.5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一项;或代理过10000万以上公共建筑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一项;
5.6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和违法记录,没有被相关部门通报和约谈。(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行为查询函)。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6月 28日上午8 :00至11 :00,下午14 : 30 至17 : 00;
7 、招标文件发出地点: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潜江市章华南路17号)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的资质证书(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同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册下载件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招标师证和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报名现场只核对上述所需原件。相关原件缺失及不在有效期的,其报名将被拒绝),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800 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至时间:
9.1收件人:湖北冠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
9.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下午15 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次遴选将于2016年7月4日下午15时在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5楼召开遴选开标会,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遴选开标会。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717227737
邮政编码:433100
2016年6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