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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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24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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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百林灌片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6年06月23日 17: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2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预算金额¥27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40
采购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巴马县巴马镇新建路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韦工 0778-621356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工 0771-5709740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百林灌片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百林灌片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SZB-2016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0974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址:巴马县巴马镇新建路26号

联系方式:韦工 0778-62135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1-570974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百林灌片工程施工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巴水利审【2016】2号、巴水利审【2016】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财农【2015】207号文下达了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百林灌片工程施工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6〕29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2016年那桃灌片、百林灌片工程主要对灌区内总长约为51.37km的52条渠道进行防渗加固,并对小型渠道建筑物进行完善、对提水建筑物进行重建或更新改造。

工程建设地点:河池市巴马县那桃乡、百林乡。

招标编号:GSZB-2016052

工期要求:本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08 20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17 0215日,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整治工程。

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Ⅰ标:改建电灌站4座,改建引水堰坝15座,渠道防渗改造18.98km;合同估算价约649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Ⅱ标: 改建引水堰坝9座,渠道防渗改造32.39km;合同估算价约770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Ⅲ标:改建山塘1座,改建电灌站3座,改建水轮泵4座,改建引水堰坝1座,渠道防渗改造29.26km;合同估算价约715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Ⅳ标:改建山塘1座,改建引水堰坝4座,改建水轮泵1座,渠道防渗改造24.91km;合同估算价约636万元(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 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且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级或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2016年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6年6、5、4月或2016年5、4、3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不良记录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

3.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 06 28 日至07 04 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负责人: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的打印件,以及授权委托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标段)”,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另外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6  07 08 日18:0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同一投标单位只能对上述四个标段中的某一标段进行投标,如果出现同一投标单位同时投多个标段情况,则投标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  07 20   09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址:巴马县巴马镇新建路26号

邮 编:547500

联系人: 韦工

电 话:0778-6213565

传 真:0778-621806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1-5709740

传   真:0771-5709719

电子信箱:gszx121@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778--2303828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 06 月 23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7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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