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NNZC2016-20061A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二期)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长距离管道、通信和电力线路(电缆)铺设/长距离通信和电力线路(电缆)铺设/长距离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 ||
采购人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17: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4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6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5505162 | ||
采购人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南宁市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陈涛 0771-67619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名称:NNZC2016-20061A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NNZC2016-20061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攀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0516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6月2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NNZC2016-20061A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二期) 信息公告
原公告地址:南宁市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16-20061A
项目名称: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二期)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4月28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4)
各投标人: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五象新区总部基地电力管道完善工程(二期)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6-20061A)的采购文件作以下更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的第(1)条更改为“(1)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2016《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配套费率、人工和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6年第4期以及现行的有关文件以及当地市场材料价格、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和补充资料。”。
二、招标文件投标函中原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元(RMB¥_____元,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_____元,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元……”现更改为“……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元(RMB¥_____元,其中规费中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元……”。
三、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7893810.26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共1页);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带★号项目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附件二(共2页)。相关附件扫描件请在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本更改通知处下载。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陈涛 0771-67619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曹攀 0771-5505162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涛 0771-676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