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奎屯市喀拉尕什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工程,项目已经由奎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奎发改投资[2016]76号,建设单位为奎屯市人民政府团结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奎屯市乌鲁木齐路以南,乌苏路西喀拉尕什小区内;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95.98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高度16.25米,框架结构,包括外部供热,消防,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2.3 工期要求:以施工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涉及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文件费:人民币壹仟元整 另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2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现场必须配备见证员;
3.4 市外施工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见证员证;
5.2. 市外监理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5.3. 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5.4. 本项目实行网上批量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办法。具体详见伊州检发预字【2015】1号;
5.5.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3日~2016年6月29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 16:30-19:30 (节假日休息) 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奎屯市行政服务大厅3楼309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奎屯政府信息网(heep//www. Kuitu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奎屯市人民政府团结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骆峰海 联系电话:147990509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楼谦 沈洁 电 话: 18699107760
奎屯市人民政府团结街街道办事处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