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中原路元泉社区廉租房电力配套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6-0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壁市山城区中原路元泉社区廉租房电力配套建设项目 ,由鹤保安居 [2011] 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鹤壁市鹿楼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区中原路元泉社区廉租房电力配套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中原路
2.3投资概算: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电力部门验收(移交)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设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及下列所示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范围含有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有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3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含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8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施工图纸】。
5.2.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上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鹿楼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电 话:0392-2413057
招标代理: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观景大厦3#楼东单元90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电 话:0392—3272663
邮 箱:2446489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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